关于高温天暂停危险品发放的通知

客户航空公司和代理公司:

根据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(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4号)中第四十一条的要求,我司将在6月15日至10月15日期间,每天上午10时至下午4时暂停对下列危险品的发货作业:


1类爆炸品,2.1项易燃气体、三类易燃液体、4.1易燃固体、4.2自燃物质、4.3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物质、5类氧化物和有机过氧化物。

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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